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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各機關參與決策管理及建議制度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2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12月21日花蓮縣政府府人訓字第0980214894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3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人事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12月21日花蓮縣政府府人訓字第0980214894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13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附件下載
附表一-革新改進建議書
附表二-建議或革新提案回復單
附表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審表
附表四-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建立參與及建議制度評分標準表
法規異動
訂定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