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58
人,瀏覽人次:
82586538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花蓮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1020001770號函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0點(原名稱:花蓮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 規範及管考作業規定)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主計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0年11月10日花蓮縣政府府主歲字第1000199571號函訂定發布 全文8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花蓮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1020001770號函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0點(原名稱:花蓮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 規範及管考作業規定)
法規異動
修正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