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月3日花蓮縣政府府主歲字第 1020001770號函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0點(原名稱:花蓮縣政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經費作業 規範及管考作業規定)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主計類

法規異動

修正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