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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花蓮縣營建剩餘土石方收容處理場所審查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00年 2月15日花蓮縣政府府建管字第1000025865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8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法規體系:
/
花蓮縣
/
城鄉發展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 3月23日花蓮縣政府府城建字第0980043771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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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00年 2月15日花蓮縣政府府建管字第1000025865號函修正發布 全文 8點,並自發布日實施
法規異動
修正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