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政府衛生處公告實施醫藥分業地區之條件與實施方式
時間: 中華民國86年10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6年10月21日臺灣省政府衛生處(86)衛四字第000766號函訂頒; 公告至實施有三個月之準備期
法規體系: / 臺灣省 / 臺灣省 / 醫療救濟

法規異動

訂定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