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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臺北市政府聯合取締共管河川違規案件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7月1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7月12日臺北市政府(95)府工養字第09561169001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臺灣省
/
臺灣省
/
自治機構組織
/
土地行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5年10月14日臺灣省政府(75)府建水字第 73861號、臺北市政府 (75)府工養字第118010號會銜公告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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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7月12日臺北市政府(95)府工養字第09561169001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