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金門縣文化園區管理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金門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301085960號令修正發布 第7條、第8條、第9條條文及編制表,並自104年1月1日施行
法規體系: / 金門縣 / 組織類

法規異動

修正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本所分層負責明細表由本所擬訂,報請金門縣政府核定。

本規程施行日期,由金門縣政府另以命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