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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內政部指定殯葬服務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10月5日內政部臺內民字第104110467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2 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0年11月30日內政部台內民字第 110022432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 及第 7條、第14條;增訂第12條之1、第21條之1條文(原名稱:殯葬服務業 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