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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與丹麥王國關於取消丹麥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條約之換文
時間:
中華民國035年05月2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35年5月20日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汪兼署與丹麥王國特命全權專 使高福曼簽換;並於35年5月20日暫行生效;36年4月14日互換批准書生 效;38年1月9日本換文因中丹斷絕外交關係,而暫停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