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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5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20000854號、內政部臺內 役字第1020831553A號、教育部臺教學(六)字第1020154092A號令會銜訂 定發布全文34條,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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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5月6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 1090093566號、內政部台內役 字第1091001062A號、教育部臺教學(六)字第1090047809A號令會銜修正 發布第16條條文(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100195019號 公告第 3條、第4條、第15條、第20條第1款所列屬「國防部後備指揮部」 之權責事項,自 111年1月1日起改由「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 」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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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國防部國規委會字第1110171883號、內政部台內役 字第1111003608A號、教育部臺教學(六)字第1110076759A號令會銜修正 發布第3條、第16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