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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菸酒管理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五款中華民國漁船載運菸酒為私菸、私酒之一 定數量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3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10303782061號公告訂定發布全 文2點,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2年3月22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 11203635580號公告修正發布全 文2點,並自112年3月2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