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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5月21日教育部部授教中(一)字第 1010507390B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8點,並自一百零三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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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100210B號令修正發布 名稱及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 學生就學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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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1050126378B號令修正發布 全文6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