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02
人,瀏覽人次:
90873411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教育部受託辦理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1月27日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教中(人)字第 0990501510號令修 正發布第3點、第4點、第8點、第9點,並自99年2月1日起生效 (中華民 國99年1月12日會議修正)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3年1月17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020137319B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教育部受託辦理國立高級中等 學校教師甄選注意事項)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9年12月30日教育部臺教授國字第1090146672B號令修正發布全 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