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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學生入學鑑定參考原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7月1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7月4月教育部(90)臺特教字第90093575號函修正發布全文 3 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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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1年7月15日教育部臺(91)特教字第 91103797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