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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經濟部能源局承受隨業務移撥之省級(建設廳)公務人員暫行編制表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6月29日經濟部(88)經人字第 88353278號令訂定發布;並自 88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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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9年7月19日經濟部經(八九)人字第89019588號令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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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2年3月19日經濟部經人字第09200038020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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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3年9月15日經濟部經人字第0930059334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 文1點;並自93年7月1日生效(原名稱:經濟部能源委員會承受隨業務移撥 之省級(建設廳)公務人員暫行編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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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13年2月17日經濟部經人字第1130840356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