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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91.11.27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月1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11月27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10462813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18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2年7月23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204609420號令修正發布第 9條、 第18條條文,本辦法修正條文自92年7月1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94年10月20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404608480號令修正發布第9條、 第18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96年6月20日經濟部經工字第 09604602770號令修正發布第5條、 第6條、第9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97年10月28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704605790號令修正發布第4條、 第6條、第9條條文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6. 中華民國100年1月10日經濟部經工字第09904609370號令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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