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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8月1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0年8月18日經濟部經商字第100024216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點 ,並自中華民國101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