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82
人,瀏覽人次:
82475681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自願性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查核申請作業程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2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6年5月15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六字第 10660017730號令訂 定發布全文7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7年5月24日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標六字第 10760016850號令發 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