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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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8年11月11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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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20年11月7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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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31年8月11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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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43年3月27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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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62年6月14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1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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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68年4月4日總統修正公布第10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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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 69年7月2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7881號令修正公布第1條、第13 條,並增訂第13條之1至第13條之3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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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 80年11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6170號令修正公布第13條之2 ;並增訂第 13條之4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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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華民國84年1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179號令修正第13條之2;刪除 第13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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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88年6月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800124380號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 44條(原名稱:麻醉藥品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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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中華民國91年2月8日行政院(91)院臺衛字第0910005385號公告修正發布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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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華民國92年2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19250號令修正公布第3條、 第25條;增訂第42條之1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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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中華民國94年1月19日總統(94)華總一義字第09400004951號令修正公布第 20條、第29條、第39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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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中華民國95年 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85241號令修正公布第7條 、第39條及第40條;增訂第34條之 1條文;刪除第4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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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15581號令修正公布第3條 、第 4條、第7條、第8條、第13條、第15條至第20條、第22條、第23條 、第27條至第30條、第33條、第37條及第42條之1條文(中華民國100年1 0月20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000053934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 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0年10月20日生效)(中華民國101年4月6日 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10015893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 分級及品項,並自101年4月6日生效) (中華民國101年9月27日行政院院 臺衛字第1010058085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 項,並自101年9月27日生效)(中華民國102年4月1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020020634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 102年4月18日生效)(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 53號公告第2條、第4條第1項、第7條第1項、第2項、第 3項、第13條、 第16條第2項、第3項、第17條、第18條、第19條第 1項、第20條、第22 條、第23條、第27條第1項、第28條第2項、第29條第1款、第3款、第30 條第1項第1款、第2項、第33條、第42條之1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分別 改由「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管轄)(中華民國 102年10月2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020061685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 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2年10月21日生效)(中華民國103年 4月24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030017990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 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3年4月24日生效)(中華民國103年10月6日 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30056398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 分級及品項,並自103年10月6日生效)(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行政院院 臺衛字第1040014011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 項,並自104年3月26日生效)(中華民國104年10月7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040052649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 104年10月7日生效)(中華民國105年3月2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500124 66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5年3月 25日生效)(中華民國106年1月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050050576號公告 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6年1月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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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80041號令修正公布第1條 、第 2條、第4條、第7條、第13條、第16條至第20條、第22條、第23條、 第27條至第30條、第33條及第37條;刪除第42條之1條文(中華民國106年6 月23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60019501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 106年6月23日生效)(中華民國106年12月13日行政 院院臺衛字第1060040467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 品項,並自 106年12月13日生效)(中華民國107年5月1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 第1070015527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 107年 5月11日生效)(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70045081 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 108年1月2日 生效)(中華民國108年4月1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80009668號公告修正「 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4月11日生效)(中華民 國108年12月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80038834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 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 108年12月5日生效)(中華民國109年6月3 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090015919號公告修正發布「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 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9年6月3日生效)(中華民國109年11月16日行政院 院臺衛字第1090035513號公告修正發布「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 及品項,並自 109年11月16日生效)(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行政院院臺衛 字第1100016460號公告修正發布「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 ,並自110年6月10日生效)(中華民國110年10月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00 031413號公告修正發布「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 0年10月8日生效)(中華民國111年3月8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110005238號 公告修正發布「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 111年3月8 日生效)(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 1110031902號公告修 正發布「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 111年10月31日生 效)(中華民國112年4月25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21020690號公告修正發布 「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12年4月25日生效)(中華 民國112年9月12日行政院院臺衛字第1121033451號公告修正發布「管制藥 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除刪除第四級管制藥品第10項「氯二氮 平(Chlordiazepoxide)」及同級第52項「苯巴比妥 (Phenobarbital) 」備註欄有關該成分複方製劑之不適用「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列管規定等 文字內容,自112年12月1日生效外,自112年9月1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