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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8年4月2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藥字第0980316265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26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2年1月31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1011410771號令修正發布 第15條、第17條、第21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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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3月6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31414366號令修正發布第9 條、第11條至第14條、第17條、第18條、第26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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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9年6月11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091405086號令修正發布名 稱及第21條條文(原名稱:藥品生體可用率及生體相等性試驗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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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12年4月27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21401768號令修正發布第 8條、第14條;刪除第7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