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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四環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MOHWV0036.06)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3年1月14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0939300627號公告訂定發 布全文 2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7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1001904986號公告修正發 布全文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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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1年6月14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1011902056號公告修正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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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2年9月6日行政院衛生署署授食字第 1021950329號公告修正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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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0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31901795號公告修正發 布,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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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10年2月8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 1101900018號公告修正發布 ,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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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112年3月16日衛生福利部衛授食字第1121900098號公告修正發布 ,並自112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