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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礦場職業衛生設施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64年7月3日內政部臺內勞字第64228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4條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87年6月3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7)臺勞安三字第 02724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14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礦場衛生設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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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6月25日勞動部勞職授字第103020065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條、第2條、第 11條、第14條條文,自103年7月3日施行(原名稱:礦場勞工衛生設施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