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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4月2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第0944000 23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30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6年5月22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字第0964000 291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2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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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4年1月6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10340004590號令 修正發布第7點、第8點、第12點、第13點、第15點、第19點,並自即日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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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1002735121號 令修正發布第5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