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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受理因公查閱抄錄戶籍資料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0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1年11月26日臺北市政府北市八一民四字第25733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91年10月30日臺北市政府九一府民四字第09105561300號令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