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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社會福利團體從事舊衣回收再利用管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5年6月11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85)北市環三字第21661號公 告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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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06)北市環清字第1063068 92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12點,並自106年3月14日起生效(原名稱: 臺北市福利會團體從事舊衣收集再利用管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