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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所屬警察機關警佐待遇及委任待遇人員退休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2月2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68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68)府法三字第5371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7 條,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14年2月25日臺北市政府府法綜字第1143007877號令發布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