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06
人,瀏覽人次:
82583919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歷史法規資訊
(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臺北市立文獻館志工隊管理考核及獎勵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 8月4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95)北市文化二字第09530900000 號函訂頒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8年10月9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北市文化二字第09832889300號函 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原名稱:臺北市文獻委員會 志工隊管理考核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3年12月1日臺北市政府文化局(103)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033367 92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自即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4.
中華民國105年3月30日臺北市立文獻館(105)北市獻編字第10530249600號 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8點,並溯及自中華民國103年2月23日生效(原名 稱:臺北市文獻委員會志工隊管理考核及獎勵要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5.
中華民國110年3月22日奉首長核定及以email修正下達,並於110年 3月29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