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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政府各級學校辦理班級暨班群校外教學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3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6月4日臺北縣政府93北府教特字第0930420907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9點;並自發布日施行(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 字第0991209390號公告繼續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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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100年10月13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教秘字第1001259956號令發布廢 止;並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