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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縣新莊市公所國家賠償事件暨民事損害賠償事件求償權行使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04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8月20日臺北縣新莊市公所90北縣莊行字第41759號訂定發布 全文11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7月4日新北市政府北府法規字第 1012007717號公告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