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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處理機器腳踏車停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00年10月12日新北市政府北府交秘字第1001193933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8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9年3月19日新北市政府新北府交營字第1090501704號令修正發 布名稱及全文 8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新北市政府處理機器腳踏車停 放及停車位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