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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新竹縣政府委託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作業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10月16日新竹縣政府府勞福字第0970143963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8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9年 5月17日新竹縣政府府勞福字第0990074821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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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3月 4日新竹縣政府府勞福字第1000027280號函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9點(原名稱:新竹縣政府委託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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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1年2月16日新竹縣政府府勞福字第1010021234號函修正發布第 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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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1年5月17日新竹縣政府府勞福字第1010053496號函修正發布第 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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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107年3月2日新竹縣政府府勞福字第 1070029919號函修正發布全 文9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