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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5年8月22日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桃工養人字第1050026308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18點,並自105年7月3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7年1月3日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桃工養人字第 1070000308號 函修正發布全文17點,並自106年12月29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3.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2日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桃工養人字第 1070054242 號函修正發布第8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