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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推展校園反毒反詐騙話劇宣導活動補助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3月1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8年2月11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少字第1080008978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9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 112年3月1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警少字第1120015820號令廢止 ,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