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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苗栗縣六十五歲以上縣民看診掛號費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苗栗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120250332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8條,自113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