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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市政府辦理下水道工程使用土地支付償金或補償費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2月16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2月16日臺南市政府府水污字第1010111915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6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