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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現行法規)
法規名稱:
高雄市未經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接用水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0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1年7月5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工建字第10134081200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8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9年3月26日高雄市政府高市府工建字第 10931796800號令修正 發布第3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