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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高雄市政府監理處處理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加給專業補助費支領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7月18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71年5月22日高雄市政府七一高市府人四字第12235號令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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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73年11月29日高雄市政府七三高市府人四字第32895號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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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89年10月25日高雄市政府八九高市府人四字第37937號令修正名 稱及第1條、第6條條文(原名稱:高雄市監理處處理交通安全工作人員加 給專業補助費支領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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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 91年7月18日高雄市政府九一高市府人四字第0910033729號函廢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