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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屏東縣政府處理違反地政士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11月15日屏東縣政府屏府地籍字第0990279040號令訂定發布 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101年9月20日屏東縣政府屏府地籍字第 10129468000號令修正發 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