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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東縣中途輟學學生復學鑑定輔導就讀委員會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4月02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11月18日臺東縣政府府教學字第0933038255號函訂定發布全 文 7點
本資料僅供付費會員查閱。
2.
中華民國99年 4月 2日臺東縣政府府教學字第0993012467號函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 7點,並自民國99年4月1日生效(原名稱:臺東縣中途輟學學生 復學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設置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