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宜蘭縣傳統公墓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

條文關聯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私人墳墓之修繕,應向墳墓所
在地鄉(鎮、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前項申請書格式由本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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