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8月1日

條文關聯

補習班除學生課業外,依補習班之性質及學生之需求及狀況,得適時提供
必要輔導措施,並注重其品德陶冶,必要時作家庭訪問,給予個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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