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準則所規範之投資分析、研究報告範圍,指事業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業務 人員就國內有價證券及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提出含有下列內容及對 該等證券構成影響之投資分析、研究報告資料: 一、證券投資研究分析結果,包括對證券市場行情研判、市場分析及產業 趨勢。 二、對可能影響證券日後表現的因素之投資研究分析。 三、根據前二款之投資研究分析或結果,所提出之意見或建議,並且須據 此解釋任何投資分析或研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