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2月05日

條文關聯

  本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及所屬國家文
  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辦理,或委託各機關(構)學校辦理。
〔立法理由〕
  因應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業於九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公布,爰配合修正
  機關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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