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局設下列各科,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綜合計畫科:綜合規劃及管考、環境影響評估、公害糾紛及公害陳
      情處理、教育宣導、環境品質檢驗等有關事項。
  二、空氣噪音管理科:空氣污染防制、噪音與振動之管制等有關事項。
  三、水質保護科:水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海洋污染防治、河
      川水質監測等有關事項。
  四、環境衛生科:環境衛生管理、環境用藥管理、毒性化學物質管理、
      飲用水管理、病媒管制、毒化災害防救、資訊管理等有關事項。
  五、廢棄物管理科:廢棄物管理及回收、廢棄物處理場(廠)營運之管
      理等有關事項。
  六、行政科:文書、印信、研考、法制、採購、財務管理、事務管理及
      其他不屬各科、室業務等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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