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信託業申請合併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應檢具下列書件各乙式二份,函送本
會審查:
一、合併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三之一)。
二、合併審查表(格式如附件三之二)。
三、合併後存續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約定條款及其變更及與本會制訂之約
    定條款範本對照表。(本款於約定條款未變更者不適用)
四、合併後消滅之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信託受益權數換發存續之集合管理運
    用帳戶信託受益權數估算之換發比率、計算公式及依據。
五、合併目的及合併管理運用之影響評估。
六、合併後之管理及運用計畫及與合併前之管理運用計畫之對照表。(本
    款於管理及運用計畫未變更者不適用)
七、合併作業流程。
八、董事會議事錄。
九、法律意見書(格式如附件三之三);如本會認為申請案件性質上有必
    要者,得要求提出申請之信託業者另請會計師出具審查意見書。
十、專家無利害關係及未受懲戒聲明書(格式如附件一之七)。
十一、最近一年內專家曾審查之其他共同信託基金或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案
      件名稱表。(本款於專家未曾為本款所載之審查者不適用)
十二、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或本會要求應檢附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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