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所定之地熱能探勘計畫書,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探勘計畫概述及探勘場址範圍。 二、地質背景資料蒐集。 三、地熱資源調查規劃。 四、鑽井工程與井下測試之相關規劃。 五、地熱能探勘預定工程進度。 六、經費規劃。 七、其他補充說明事項。
明定申請人檢附之地熱能探勘計畫書應具備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