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地熱能探勘與開發許可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13日

條文關聯

前條所定之地熱能探勘計畫書,應包含下列項目:
一、探勘計畫概述及探勘場址範圍。
二、地質背景資料蒐集。
三、地熱資源調查規劃。
四、鑽井工程與井下測試之相關規劃。
五、地熱能探勘預定工程進度。
六、經費規劃。
七、其他補充說明事項。
〔立法理由〕
明定申請人檢附之地熱能探勘計畫書應具備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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