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機構、法人或團體,得要求醫療器材商及醫事機構 ,提供醫療器材嚴重不良事件之病人或醫療器材相關文件、資料;被要求 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中央主管機關為調查醫療器材不良事件之危害性及其發生原因,得要求醫 事機構、醫療器材販賣商及醫療器材可證所有人或登錄者提供醫療器材嚴 重不良事件之病人或醫療器材相關文件、資料,如醫療器材操作維護保養 紀錄、病人病歷或過往同產品客訴紀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