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業務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應遵守下列原則:
一、瞭解並確實遵守相關法令之規定,不得有違反或協助他人違反法令之
行為。
二、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活動時,不得有任何虛偽、詐欺、欺騙、歪曲事實
或任何損害誠信或專業能力之行為。
三、作出投資建議或行為時,應審慎、盡心、盡職並以適當的研究和調查
為其建議或行為提供合理之基礎和依據,避免任何投資分析、研究報
告或投資建議中有任何重大失誤並留存記錄,作為投資建議或行為之
合理根據。
四、於投資分析、研究報告中相關因素之取捨時,應作出合理判斷及明確
區分事實和觀點。
五、作出投資建議或從事投資交易行為時,應當本著合理審慎原則,作出
適當判斷,以便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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