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國防部。
本辦法所稱受理優惠存款(以下簡稱優存)機構,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簡稱臺灣銀行)及其所屬國內各分支機構。
本辦法所稱審定機關,指國防部、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及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立法理由〕
一、第一項明定國防部為本辦法主管機關,負責退伍除役軍官士官優惠存
    款(以下簡稱優存)之政策規劃、審定作業及相關疑義之處理。
二、第三項明定承辦軍官士官優存之金融機構,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臺灣銀行)及其所屬國內各分支機構。
三、第二項明定國防部、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及國防部
    空軍司令部,為本辦法之審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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