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閱覽服務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9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館設有置物櫃,供閱覽人暫時存放個人物品。現金或貴重物品等應自
  行保管,離館時應將個人物品攜走,如有遺失,本館概不負責。
  置物櫃使用須知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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