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中學應屆畢業生報名國中教育會考者,免繳納報名費;非應屆畢業生 ,繳納報名費新臺幣五百元。
一、第一項未修正。 二、現行條文第二項規定實施至一百零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其實施期間業 已過時效,爰將第二項及第三項規定予以刪除。